传化股份董事长"零薪酬"背后 去年分红517万
来源:证券日报
随着业绩的下滑等诸多因素,许多上市公司高管在2008年年报亮相之后主动放弃了高薪,对外宣称零薪酬。然而记者发现,在更多的上市公司财报中,虽然显示零薪酬,未必是不领薪酬。
传化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徐家父子三人,即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父亲徐传化不在上市公司任职,而兄弟徐冠巨、徐观宝在传化股份的薪酬均显示为零,董秘表示其薪酬在集团内部领取。
虽然徐家父子在上市公司的薪酬为零,但其身价在公司上市后的五年内发生急剧增长。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三人共持有传化股份51%股权,身价已达7.8亿元,并且,公司在2008年实施了10股转送0.5元的分红计划,据此,即使不算徐家父子三人在集团领取薪酬,仅分红收入也有五百多万。
薪酬从大股东传化集团领取
记者自传化股份2008年年报发现,董事长徐冠巨和副董事长徐观宝薪酬栏里也同样是零。到底是零薪酬还是另有说法呢?
据了解,传化集团持有传化股份26.3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父子三人共同是其实际控制人。徐冠巨、徐观宝是兄弟关系,同时为传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徐传化与其二是父子关系。
徐冠巨身兼传化股份与大股东传化集团董事长双职。根据年报显示,父亲徐传化不在上市公司任职,薪酬未被披露,而徐冠巨、徐观宝兄弟二人在年报中显示的为“零薪酬”。
传化股份董秘朱江英于2009年4月2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董事长薪酬是在集团内部领取,其他好多上市公司也都是这样,徐冠巨在公司相当于董事职务,不参与实际运营。”
虽然传化股份2008年业绩有所下滑,但是高管薪酬总额同比还是增长21.08%。
对于其原因,传化股份解释为:高管薪酬高于净利润的同比增长幅度,一方面是由于人员的变化和独董津贴的增加,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对高管的考核是结合其重点项目和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导致部分高管薪酬同比有所增加。
“创办人大多退居身后,多是董事身份。独董去年本身薪酬就不高,同时人数有所增加,公司高管薪酬评判标准是按业绩和高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来考核。”朱江英言语中带着无奈。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这个是属于正常现象,尤其关联企业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高管,有选择在集团或者上市公司领取薪酬的权利,一般都是将工资挂叩在福利更好的一方。”
徐家父子三人身价7.8亿
2008年分红收入517万元
家族式企业传化股份股权逐渐高度集中,原实际掌控人徐传化通过几度资本运作,已经将股权几乎集中到两个儿子徐冠巨与徐观宝手里。目前徐传化保留传化集团董事局主席身份,徐氏父子直接持有本公司 24.70%的股份,通过传化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26.30%的股份,合并持有本公司51.00%的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徐冠巨直接持有传化股份15.67%的股份,同时其持股30.03%的传化集团持有传化股份26.30%的股份。徐观宝直接持有传化股份9.03%的股份,同时其持股22.62%的传化集团持有传化股份26.30%的股份。
2007年3月23日,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三人签署增资协议,分别对传化集团增资,5月16日过户完成后,传化集团为控股股东,徐传化不再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徐氏父子,股权逐渐集中。
目前,徐氏父子持有传化股份总共10342.8万股,占总股本51%,以昨日收盘价7.62元计算,徐氏家族目前身价7.8亿。并且以公司今年分红情况计算,每10股分红0.5元,则徐氏父子三人获得的分红收入也高达517万元。
“持有的股份本身就是财富,另外减持也是高管获取收入更重要来源,选择股价偏高和减持价值最大化时机,在二级市场减持,这是累取财富的一种办法。”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如是说。
关于绩效业绩与股权激励约束机制,传化股份如此解析:公司已建立企业效绩评价激励体系,使经营者的收入与经营者业绩相挂钩,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但对于是否高管薪酬真正做到收入与业绩挂钩,如何做到公开透明,我们还在寻求答案。
“公司高管没有一个是家族里的。其他外聘而来,至少目前没有减持过,也未有减持意向,这一年不会有的,但是未来也不好说。”朱江英告诉记者:“目前公司还没有做股权激励,未来是否有这个打算还能难说。”
“家族式企业做法有一定的隐蔽性,从社会形象角度来说,高管选择在集团公司领取薪酬更有利些,家族集团控股,完全掌握上市公司,利润来源主要途径不是薪酬,而是控股部分的分红,相对于分红而言薪酬的可比性几乎忽略不计。”董登新认为上市公司持股高管薪酬对于分红而言是九牛一毛。
家族式企业薪酬如何界定?
然而对于传化股份这样的家族式企业薪酬,是否有法可依?
“个人觉得导向欠妥,前段时间各年报出来之后,很多高管炒零薪酬,给资本市场传达有利信号,但是如果确实在集团领取较高薪酬的话,有欺骗投资者的嫌疑。”和君咨询股权激励研究中心薪酬及股权专家李明宇对记者表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关于高管薪酬披露很模糊,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真实性有待考证,传化股份董事长薪酬在大股东集团公司领,即使不违法,但是于情理也并不合理。”
“作为杭州萧山一家大企业,传化股份排名前三,这种规模的民企本身还是较为成功。传化股份不是个案,家族式企业整个上市公司薪酬设计、分配机制,上市公司和控股公司关联交易需要在经管上改进办法。”郭田勇告诉记者。
他认为:“家族式企业高管主要精力会放在控股方集团,对于董事长而言应该从上市公司少拿薪酬而是靠分红获取,也有利于中小股份获取更多利益。”
“现在中小板和未来的创业板已经有和将有更多的家族性和合伙制企业,比一般的国企有更强的对财富的欲望和存在对尽快兑现的冲动。”董登新表示。
他认为合理的薪酬制定标准应该:“从宏观来讲,采取上述科学的薪酬标准,同时上市公司在奖励和期权方面需要学习西方将绩效考核期拉长,来确定考核期标准相对合理。从微观层面,股东大会需要监视董事会绩效考核办法。”(贾丽)
(编辑: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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